漳州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单位
(一)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房地产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租金收缴、维修养护及经营管理工作。
三、负责落实市区私房改造政策和侨房政策。
四、负责处理各种直管公房历史遗留问题。
五、负责市区直管公房档案信息管理及相关统计工作。
六、负责市区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七、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完成上级机关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物管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我市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报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二、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检。
四、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办理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备案登记手续。
六、负责办理市区前期物业管理备案工作。
七、负责做好城区范围内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八、组织开展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优工作,负责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考评和复查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预评和推荐工作。
九、受理市区物业管理方面投诉,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指导、监督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工作,促进市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
十一、做好相关业务(含各县、市)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市区房屋拆迁中长期计划和年度拆迁计划,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负责组织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执行我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四、负责拆迁企业(单位)资质初审和年检工作。
五、协助审核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定时上报主管部门。
六、负责管理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档案,负责市区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和拆迁安置协议(合同)的备案。
七、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的群众(单位)来信来访及纠纷的调解工作。
八、负责我市拆迁企业(单位)信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九、做好相关业务(含各县、市)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漳州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白蚁防治的政策法规,参与拟定相关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白蚁防治行业的指导和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管理。
三、组织白蚁防治的科学研究,推广白蚁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四、组织开展白蚁防治单位人员的专业培训,促进白蚁防治技术交流。
五、普及白蚁防治知识,开展白蚁防治咨询服务。
六、掌握城市房屋白蚁危害情况,督促与指导集中的白蚁防治。
七、负责白蚁保治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八、加强白蚁防治机构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制度和白蚁防治单位信用档案。
九、做好相关业务(含各县、市)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房地产交易与产权产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办理市区(含相关开发区)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与注销等手续。
三、负责办理市区(含相关开发区)各类房地产买卖、赠与、转让、交换手续及权属审核。负责市区各类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和发放房屋租赁证书,协助办理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负责房地产价格调研工作,提供房地产价格行情,做好房地产买卖及租赁市场价格分析工作。
五、负责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分析,并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六、负责办理市区(含相关开发区)各类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负责办理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与注销的审核手续。规范抵押登记记录方式,保管好档案。
七、负责市区(含相关开发区)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审核工作;负责房屋所有权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超建、超占面积的审核处理工作。
八、根据房地产权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利用房地产权籍各项业务的相关档案资料。
九、做好相关业务(含各县、市)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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